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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编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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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听取、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寿松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于1988年6月正式成立了“控告检举贪污、受贿罪案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电话、信箱,至1989年底,共收到举报1186件,其中涉及经济犯罪线索447件。破获的案件中有75%来源于举报。三年来查获1万元以上的大案和处级干部要案18件,占立案总数18.7%;党政机关干部贪污受贿案14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三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案犯474人,提起公诉314件、482人。把法纪检察作为重点,扩大案源渠道,因而法纪案件线索比前三年增加80%,三年共立案15件。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要求检察机关继续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惩治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为稳定社会,推进经济建设作更多贡献。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寿松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0年来,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55件,其中贪污、贿赂罪案234件,根据举报直接查获的罪案26件,占查获案件的58%。1990年共查获贪污、贿赂犯罪45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0件,追缴脏款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9万元。批准逮捕刑事案犯229人,其中重大、特大案犯84人;提起公诉134件、223人,其中犯罪团伙10件、65人。一年来,查处法纪案件线索23件,立案侦查6件。开展反偷税斗争,1990年共查处线索60件,立案侦查11件、13人,其中大案5件,抗税1件,追回税款36万元。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寿松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1年来,反贪污贿赂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立案侦查31件,涉及33人,其中,贪污18件,受贿9件,万元以上大案有10件,追缴脏款20余万元。在“严打”斗争中,共批捕刑事罪犯105人。坚持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共98件,占批捕案的62%。1991年共查获偷税抗税案32件、33人,追缴税款125万余元,万元以上大案18件,其中15万元以上特大案2件。一年来,共查处线索21条,立案侦查3件。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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