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pu Renming DaiBiao DaHui Zhi
青 浦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志
 第三编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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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

  一、代表议案
  县十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除在第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的1件议案外,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00件,合计101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列为议案处理的9件,不列为议案,作为书面意见处理的92件。
  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31件。其中:关于教育卫生方面的7件,交通方面的8件,人民生活方面的5件,财经工作方面的6件,市政建设方面的2件,环保方面的1件,其它方面的2件。这些议案对全县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快市政建设,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和加强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请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处理的6件,全部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25件议案作为书面意见处理。
  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43件,其中:财经方面的6件,交通建设方面的15件,社会治安方面的4件,市政建设方面的4件,教育卫生方面的5件,民政方面的2件,环保方面的1件,其它方面的6件。这些议案对全县如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请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处理的2件,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41件议案作为书面意见处理。
  第三次会议期间,除收到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的1件议案外,还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6件,共计27件,其中:财经方面的11件,市政建设方面的6件,交通建设方面的5件,教育卫生方面的3件,其它方面的2件。这些议案对在当前形势下,青浦县如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请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处理的1件,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审议,最后大会作出《关于在全县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的决议》,其余26件议案作为书面意见处理。
  
  二、代表书面意见
  县十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684件,连同由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处理的92件,共计776件。从796件(包括代表在会议议案截止日后提出的)交办情况看,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办理的5件,县人民政府办理的788件,其它方面办理的3件。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788件中,有关财政经济方面196件,教科文卫方面138件,城市建设管理方面245件,政法、劳动工资、治安方面109件,其它100件。书面意见内容,主要是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对外开放,加强农业、水利建设,市政建设、市容环保管理,财政金融,整治道路交通,加快住宅建设,搞好社会综合治理等。大会秘书处针对这些书面意见,分别不同情况作了研究处理。对一些有条件在此次会议期间处理的书面意见,组织现场处理,并当场答复代表。这种现场办理代表意见,是从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始的。第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建设局、房管局、水利局、供销社、财政局、公安局、教委和卫生局的干部到现场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其中有15名委、办、局正副职领导参加,共接待代表42人(次),办理书面意见39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同意的有27人,基本同意的有12人。这次现场办理,在青浦县尚属首次,获得了代表的好评。第三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组织了13个委、办、局单位领导和干部到现场办理书面意见,共处理书面意见21件,并当场答复代表,代表对处理结果表示同意或基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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